企业及科研院所委托测试的管理规定
合作企业及科研院所委托测试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1、委托测试前需联系赵金保教授,并告知测试项目、样品基本物理化学性质、测试条件等。获得许可后才能开展相关测试工作。
2、获许后,与指定的测试人员联系送样、检测、数据记录等事宜。
3、测试人员需将数据报送赵金保教授备案后,方能将数据反馈给委托单位。
4、测试所发生的费用需按化学化工学院分析测试中心相关标准收取或按照双方合作合同约定收取。